Q235BC型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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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35BC型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

发布时间:2023/5/10 14:41:24人气:2

 Q235BC型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
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2023年Q235BC型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》(下称《要点》),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在20个要点中位居首位,要求统筹考虑Q235BC型钢行业兼并重组、转型升级、布局优化等工作,深入推进化解Q235BC型钢过剩产能。对于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有关地区、有关中央企业,要继续坚持运用市场化、法治化办法,力争在2023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。列入去产能计划的Q235BC型钢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、焦化、高炉等设备。仅在过去三年内,全国已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.5亿吨以上,提前两年完成“十三五”去产能目标任务,并且彻底清除了“地条钢”,市场环境明显改善,行业运行、企业效益明显好转。今年1月,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、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,“十三五”煤炭行业和Q235BC型钢行业去产能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,今后要继续在提升供给质量上下功夫。目前,Q235BC型钢行业仍面临诸多考验,尤其是钢价高位运行,一些钢厂在利益驱使下试图扩张产能,产量在持续增长。今年1-3月中国粗钢产量2.31亿吨,同比增长9.9%,创下一季度产量新高。这意味着后期市场价格承压有可能进一步加大,产量的惯性增长和高额利润驱动的增长将加剧供求矛盾。目前产能扩张风险仍然存在,值得全行业高度警惕。产能扩张的冲动、“地条钢”想死灰复燃、部分企业上电炉的意愿很强,如果再出现新一轮产能严重过剩,不仅会影响到Q235BC型钢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,甚至会影响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。此外,Q235BC型钢产量大幅增长,势必透支后期Q235BC型钢需求;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,挤压钢企利润空间;环保政策实施还不够科学合理,未充分体现奖优罚劣。因此,《要点》提出,2023年要严禁新增产能,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。切实落实企业市场主体责任,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要求,建立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的长效机制。市场监管、土地、环境、安全、海关等执法部门,要抓紧研究提出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的有效办法和政策措施。严把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,禁止各地以任何名义备案新增Q235BC型钢冶炼产能项目。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将对Q235BC型钢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高发的重点省(区、市)开展一次巩固化解Q235BC型钢过剩产能成果专项抽查。重点检查压减粗钢产能、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、严禁新增产能、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。同时,要探索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机制,继续推进利用卫星遥感技术、卫星红外监测技术对Q235BC型钢企业和相关企业的建设生产情况进行监测;继续推进与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的合作,对Q235BC型钢企业和相关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测,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和生产行为。《要点》要求严格执行环保、质量、能耗、水耗、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,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的Q235BC型钢冶炼产能。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确保“僵尸企业”应退尽退。

此外,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,按照企业主体、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,结合优化产业布局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、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,积极推动Q235BC型钢行业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。有关地区要指导和协助企业做好兼并重组中的职工安置、资产债务处置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。《要点》明确要求推进Q235BC型钢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、焦炉废气收集处理等污染治理升级改造,通过工艺装备改造、环保技术升级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式,加快推进行业绿色发展。

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实施Q235BC型钢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,提出到2020年底前,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,力争60%左右产能完成改造,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;到2025年底前,重点区域钢企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,全国力争80%以上产能完成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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